现场视频显现,洗衣机掉落地址为西城路一家保健食品店肆门口的路面,机身已严峻变形。
3月28日,温州龙港警方发布通报: 2025年3月23日4时许,赵某(男,34岁,龙港人)因与其女友吵架后喝酒泄愤,将其寓居的某出租房四楼一架洗衣机抛下,形成一辆轿车细微受损。现赵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子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2022年10月,宁夏银川某小区住户张某在家中喝酒后与妻子产生争持,为宣泄心情,先后将花盆、花盆底座、装有玻璃的快递件、水杯、水壶等向楼下投掷,被抛物品掉落于小区人行道上和草坪处。小区物业工作者发现后报警,民警处警后将张某传唤至公安机关做出详细的查询,其到案后照实供述了违法事实。
判定成果:被告人张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1年10月6日,安徽芜湖某小区住户孙某某,在寓居的楼栋顶层(最高层32楼)渠道晾衣物,收衣物时发现了自己栽培了蔬菜的泡沫箱子上被人放了花盆和塑料篮子等杂物,一气之下先后将篮子和含有泥土的花盆从顶层渠道扔下,篮子掉落在单元门二层伸出的渠道上,花盆掉落至单元门口行人道路上,导致路过险被砸中的女童遭到惊吓走开。后女童家族反映至社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报警至公安机关。
判定成果:被告人孙某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分金二千元。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 》正式实施,高空抛物罪作为刑事违法正式入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则,从建筑物或许其他高空投掷物品,情节严峻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有前款行为,一起构成其他违法的,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制止从建筑物中投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投掷物品或许从建筑物上掉落的物品形成别人危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当侵权职责;经查询难以确定详细侵权人的,除可以验证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或许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或许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